最具盛誉的国家大奖
2013中国之星设计艺术大奖暨国家包装设计奖作品征集活动于2013年4月在全国(包括:香港/澳门特区、台湾地区)正式启动。作为我国设计艺术领域最具久远、最具权威、最具价值及商品形态象征的专业评比活动,时值2013年,“中国之星设计艺术大奖”迎来创办30周年。
中国之星设计艺术大奖是由设计委员会1983年创建并主管实施的一个带有行业管理性质的一项重要评选(前身为全国包装装潢设计评比)。设计产业的蓬勃发展与创新型基本国策的战略实施,为中国包装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。在以“中国之星”为核心平台的基础上,推出“国家包装设计奖”,使其更具科学性、系统性、操作性与指导性,此举符合行业的发展需要和设计委员会的专业属性。“国家包装设计奖”的推出,旨在让全社会更加关注中国平面设计产业发展,从而形成适应设计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平台。
三十年来,“中国之星”秉承“设计服务中国”的宗旨,提升设计人才创新能力、竞争力,加强产业市场竞争并协助产业发展自有品牌,提高企业产品附加价值。在已举办过的历届“中国之星设计艺术大奖”评比中,其规模化、影响力与产业化成为设计界最具盛誉的权威大奖,成为中国打开国门、走向世界的文化象征之一。
“中国之星设计艺术大奖”凝聚了当今我国(包括港\澳\台地区)顶级设计师的创意精华,成为中国设计领域学术和设计作品交流的舞台,更成为传达中国创新设计理念的指导性活动。
■ 评比对象
凡从事设计艺术事业的设计师、机构、专业院校系、设计相关企业、商品生产企业以及在校师生,其作品/产品均属自愿征集的对象。
■ 评比范围
自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期间,凡在全国(含香港/澳门特区、台湾地区)设计并正式采用的包装、标志、品牌形象、海报、书刊、广告、插画、展示、室内、动漫设计类别作品。(不接受设计效果图稿件)
■ 评比方式
评比采用初评(不收费)与终评(收费)两次评选的方式。
■ 评审机构
1.由各省市区设计委,相关专业协会,相关机构、相关专业的权威人士评委组成。
2.评审委员会成员将于颁奖活动期间正式公布。
■ 参评程序
1.请严格按照参评要求报送,声明及采用单位“一栏”必须详细填写,否则不予受理;
2.认真阅读相关要求,完成邮寄作品实物样品及交费的程序;
3.填写完整的登记表,每件作品请单独填写(表格可复印);
4.请使用EMS或快递公司快递方式邮寄您的作品,以便它们能完好无损抵达评审办公室;
5.设计作品具有特殊性(装潢设计、内外部构造新奇性、材料环保可回收性、经济性及专利等)请另文(A4幅)提供文字说明或证书证明;
■ 评比类别
1.包装设计 2.标志设计 3.品牌形象 4.海报设计 5.书刊设计
6.广告设计 7.插画设计 8.展示设计 9.室内设计 10.动漫设计
■ 评比要求
1.初评要求
①.包装:A.专业组包装类作品需提供商品全套销售包装实物或印刷成品。(一式两份)
B.学生组包装类作品请提供实物或创意实物正面及2个以上不同角度的(A4幅)
拍摄彩色打印稿。(请不要装裱,可将不同角度实物照排列在同一A4幅稿上)
②.标志/广告/插画:作品请提供A4幅彩色打印稿。(请不要装裱)
③.品牌/海报:作品请提供A3幅彩色打印稿(请不要装裱)
④.书刊:作品需提供印刷成品。(一式两份)
⑤.展示/室内:作品请提供实物(景)正面及2个以上不同角度的(A4幅)彩色打印稿。(请不要装裱,可将不同角度实物照排列在同一A4幅稿上)
⑥.动漫:作品请提供A4幅或画面截图不少于10个,排列并打印在(A4幅)彩色稿上。(请
不要装裱)
◆每件作品须单独填写登记表格,并贴至作品稿件背面。
◆自收到初评作品两周内书面通知作者是否进入终评。初评期作品评审由中国包装联合会
设计委员会秘书处主持负责。
2.终评要求
①.包装:A.专业组包装类作品需提供商品全套销售包装实物或印刷成品。(一式两份)
B.学生组包装类作品请提供实物或创意实物正面及2个以上不同角度的(A4幅)
拍摄彩色打印稿。(请不要装裱,可将不同角度实物照排列在同一A4幅稿上)
②.标志/广告/插画:作品请提供A4幅彩色打印稿。(请不要装裱)
③.品牌/海报:作品请提供A3幅彩色打印稿(请不要装裱)
④.书刊:作品需提供印刷成品。(一式两份)
⑤.展示/室内:作品请提供实物(景)正面及2个以上不同角度的(A4幅)彩色打印稿。(请不要装裱,可将不同角度实物照排列在同一A4幅稿上)
⑥.动漫:作品请提供A4幅或画面截图不少于10个,排列并打印在(A4幅)彩色稿上。(请
不要装裱)
◆已在初评时提供符合要求作品在进入终评后无须再次提供。
3.电子文件提供及要求
①.所有类别作品请提供电子文件,以tiff或jpg格式存储于光盘中,A4幅,300dpi,每件作品存储大小不超过10M(动漫设计类除外)。
②.所有类别作品(同一公司、院校或集体)可刻录在一个光盘上(请勿在光盘上贴胶)。
■ 直接终评
1.在本次评比范围日期内(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)曾荣获全国和地区性评比金、银、铜奖、最佳设计奖的作品;
2.各省市区设计委,相关协会组织评选的获奖作品及由其加盖公章推荐的作品;
3.入选《中国设计年鉴》第八卷(2010-2011版)的作品(以入选证书与通知书为准);
4.符合直接终评要求作品请见“终评要求”。
◆以上请提供证书复印件
■ 收费标准
1.2013中国之星设计艺术大奖暨国家包装设计奖评比报名/参评费采用“2+1”递减的收费方式,初评不收费,对进入终评的作品收取报名/参评费。
计算方式:例如 标志[第一件 80 +第二件 80 +第三件 60 =220元]
[收费标准:人民币/元/件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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